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二、推荐对象
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行知学院学生)。
三、推荐名额
经教育部核准,我校推荐名额为30名。
四、培养和服务方式
1.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3.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7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到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
1.志愿到各中小学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受处分记录,热爱教育工作。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在年级前50%。
4.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需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学习其它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考试分数。雅思成绩5.0(含)以上,或托福iBT成绩70分(含)以上本条件视为符合。
5.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培养前途。
6.2017年7月须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否则名额自动取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优先推荐:
(1)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特长,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学术与科技竞赛奖。
(2)连续3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六、推荐程序
1.各学院公布推荐条件,组织学生报名。于9月14日前填写《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交验成绩单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后盖章。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行与省内农村学校和教育局联系,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见附件2),合同必须有教育局盖章,于9月22日前将合同交回教务科。
3.9月23日前,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4.9月24日,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9月25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注册并支付报名费,网上填报教育硕士专业。
6.10月25日前,接收单位完成面试、拟录取等工作。
3.
接受农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领域代码及名称.doc
本科教学部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