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
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行知学院学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原则上前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以内(初阳学院学生前80%以内);
(2)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浙师科研字〔2014〕13 号);
(3)以第一作者授权取得发明专利;
(4)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入围ACM全球总决赛;
(5)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全国重大专业赛事上荣获冠军,并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重大影响力赛事。
3.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需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或学校学士学位外语综合评定成绩60分(含以上),学习其它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考试分数。雅思成绩5.0(含)以上,或托福iBT成绩70分(含)以上本条件视为符合。
三、推荐名额
1.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普通推免生”)名额125名。根据学院学生数、2016年学院考研情况和2016年学院推免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下达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简称“补偿计划”)名额3名,接收高校为华东师范大学。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简称“支教团”)名额18名。(推荐办法由校团委另行下文)
4.“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名额30名。(推荐办法另行下文)
四、推荐程序
1.9月13日,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各学院向全体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公布推荐条件、名额、程序,有推免意向的毕业生提出申请,填写推免申请表(附件4)和承诺书,各推荐类型不能兼报。
3.9月19日前,学院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可推荐的上限人数(附件1)讨论推荐名单并确定推荐顺序。所有推荐学生名单、推荐顺序、证明材料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天。
4.9月20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汇总表交本科教学部汇总复核。
5.9月23日前,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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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1.“推荐条件”第1款由学院学工办审核,其它由学院教务办审核,填入表格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凡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成绩不实等舞弊行为或曾有学术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3.凡获得推免资格且被接收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即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4.相关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六、本《办法》由本科教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科研、竞赛获奖
增值比率计算办法
3.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4.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