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短学期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短学期的教学安排,提高教学实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实践周第一周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第二周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8日(其中9月15-9月17日放假)。因考虑2013级开学初需进行教育实习,需要将2周集中安排,将于6月3日前上报教务处审批,审批后制定、上报短学期计划。
二、 相关要求
1.短学期的设置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各专业要加强对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实践教学,从四年六周整体安排出发,全程设计短学期实践教学。
2.在教学计划内已经有具体课程安排的专业,可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其它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安排见习、专项实践、大型实验(实践)项目、专业技能训练和达标考核等。要求内容充实饱满,保证教学质量。如有课程新增、删减,学分变化等变动情况需严格履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手续。
3.各专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应用的适合短学期开展的大型实验(实践)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4.各学院应加强短学期教学管理和学生安全纪律教育,保证短学期教学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5.短学期实践相关费用可参照实习经费从学院实习实践费列支。
请各位任课老师于6月10日前将安排表及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交教务办,经学院审核后交本科教学部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到xjp@zjnu.cn。
附件:1.
2016年度短学期工作安排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