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29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正阳杯”浙江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
协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正阳旅游研究院
二、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三、参赛对象
学生可按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三类组别申报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旅游产业,包括智慧旅游、智能景区、智慧酒店、智能康体、创意产品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共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二)第二阶段:文本上交
各学院团委于6月6日将选送的项目作品文本(申报表和参赛作品一起装订,一式三份)与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稿统一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校科协办公室(408),汇总表电子稿、文本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sdxkxjs@163.com
(三)第三阶段:文本评审
6月上旬,由大赛评委会进行文本评审,根据文本成绩,评选出铜奖和入围决赛作品。
(四)第四阶段:答辩阶段
现场答辩形式,决出校级获奖作品。每支参赛团队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问答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五)第五阶段:省赛阶段
初赛(6月16日—6月30日),网络评审形式,遴选前25%的团队参加省级复赛。
决赛(7月2日—7月3日),现场答辩形式,决出金、银、铜奖,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团队。
六、评审规则
大赛按作品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将对获奖作品予以一定奖励,并推荐参加“建行杯”浙江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赛事纳入学校学科竞赛奖励范围,省及以上赛事获奖学生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修订)》给予相应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大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大赛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关于“建行杯”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具体可查看网页:
http://www.zjedu.gov.cn/news/146252733621186333.html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校团委82298930
校科协694603/657685
附件:
1. “正阳杯”浙江师范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 “正阳杯”浙江师范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