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通知并组织学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工作,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现场确认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结合体检医院时间档,我校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同学的体检分两批进。本次体检对象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1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乙以上,申请语文学科的必须二甲以上,教师资格认定改革试点后入学的学生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类专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同学的体检安排在六月初,具体安排待统计汇总需认定名单后另行通知。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具体安排见学院教务办通知。
二、体检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可乘BRT一号线在人民广场站转K9路公交(不必出站直接转乘)。
三、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安排在5月3-6日,上午7:00—9:00。各学院具体体检日期和体检参考名单见附件1、附件2。
四、费用和缴费方式。体检费用80元/人次,待体检结束后由校计财处统一从学生中国农业银行缴费卡中批扣划转。
五、体检表和体检条码领取。学生需凭身份证、体检条码,并携带《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参加体检。
请同学完整填写体检表内个人信息等并粘贴两寸彩色证件照。体检条码上的体检号抄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条码贴抽血管用,抽血管在抽血前发放,体检条码需竖贴在抽血管上以便扫描,切勿横贴。因抽血管经真空处理,请同学不要自行打开封口。
六、注意事项。体检同学请注意安全、因体检人数多,体检仪器和场地有限,体检同学务必严格按日程表自觉有序参加体检,不得交叉、混杂,为保证体检顺利进行。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务必空腹前往(包括水及饮料等也不能饮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持正常饮食,尽量不饮酒,并避免剧烈运动,以保证体检结果(特别是肝功能)的准确性。
2.进行胸片(DR)项目的体检应穿着没有金属饰品的上衣。
3.体检所有项目结束后,《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场交体检医院负责人,同学不得自行带走。
4. 《体检表》返回后,请同学们自留一份复印件,原件随之后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起上交。
1.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体检名单(供参考)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体检日期 | 学院 | 人数 | 体检人数 |
5月3日 | 初阳学院 | 20 | 149 |
地理环境学院 | 12 | ||
法政学院 | 10 | ||
工学院、职教学院 | 55 | ||
人文学院 | 52 | ||
5月4日 | 经管学院 | 64 | 152 |
美术学院 | 33 | ||
教育学院 | 55 | ||
5月5日 | 音乐学院 | 34 | 137 |
数理信息学院 | 103 | ||
5月6日 | 体育学院 | 59 | 164 |
外语学院 | 66 | ||
生化学院 | 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