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本次我省春季认定报名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现将第一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16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乙以上,申请语文学科的必须二甲以上。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4月8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请人及早做好安排,尽量早报名,并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网报过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请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报名;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必须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的信息,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二)填表须知。
(1)认定省份:浙江省;
(2)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选“金华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选“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
(1)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正确电子邮箱、有效身份证等,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要求:宽114像素,长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电子照片要求用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具体获取和处理方法见附件(四)】。
(3)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电子邮箱、密码等信息,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信息后须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
10.阅读、打印“现场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初阳学院 | 张靖 | 17幢5楼(田家炳楼) | 82282973 | zhangjing@zjnu.cn |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 王雪岭 | 27幢2楼(法商北楼) | 82298577 | sxy96@zjnu.cn |
法政学院 | 项少媚 | 26幢2楼(法商南楼) | 82298619 | xsm@zjnu.cn |
江南娱乐app网站官网 学院 | 施丽君 | 17幢4楼(田家炳楼) | 82282740 | slj@zjnu.cn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王志华 | 新田径场1楼南111室 | 82283632 | tyxyjwb@zjnu.cn |
人文学院 | 袁德萍 | 24幢3楼(人文南楼) | 82298838 | rwjwb@zjnu.cn |
外国语学院 | 闵莹 | 22幢2楼(外语楼) | 82298181 | 446402937@qq.com |
音乐学院 | 江虹 | 19幢2楼(音乐楼) | 82282398 | haigel@zjnu.cn |
美术学院 | 任颜 | 18幢4楼(美术楼) | 82283150 | 1610008645@qq.com |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张荣梅 | 20幢3楼(信息楼) | 82298843 | zrm@zjnu.cn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邬凌羽 | 7幢1楼 | 82282325 | skywly@zjnu.cn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马娜 | 17幢6楼(田家炳楼) | 82291257 | mana@zjnu.cn |
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王卫东 | 15幢2楼(老二中) | 82282969 | wwd@zjnu.cn |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 黄分霞 | 17幢2楼 (田家炳楼) | 82291995 | hfx@zjnu.cn |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 许丽丽 | 24幢211 | 82297120 | xll@zjnu.cn |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 王华璐 | 27幢2楼(法商北楼) | 82298577 | hlwang@zjnu.cn |
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14日17时关停。故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三)现场确认所需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写上学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乙以上,申请语文学科必须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遗失的申请人请在4月1-14日工作日的下午2:30-4:30到24幢一楼校普测办打印成绩单,根据成绩单上的通知到杭州市普测部门制作普通话通过证明);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学工办填写并盖学院公章);
5.在校生证明(即学籍证明;申报初级中学、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需提交该材料);
6.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该材料);
7.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体检必须合格;申请人请自行复印体检表留底);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在《申请表》上、1张制作资格证书用,请在背面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并按班级分类)【照片加印请使用网报上传处理像素前的格式,并使用正规照相纸,不要彩色打印,以免图像模糊褪色等】;
以上资料按1-7顺序排列,夹在两张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照片以班级为单位装信封。
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需在不同教育局制作档案材料并归档,故请各学院上交材料时务必区分不同教育局,再按下发的现场确认审核登记表的名单顺序进行排列。
五、其他
1.第二阶段认定公告将另行发布,认定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时间在6月中旬,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数据采集、体检安排等工作,体检暂定在5-6月份进行。
2.联系人:江南娱乐app网站官网 科金小平老师(电话:82292115;E-mail:jxp717@qq.com)。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表
附件(二)填表须知(人手一份,务必仔细阅读,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
附件(三)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人操作流程及要求
附件(四)照片处理操作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