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6〕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面向全校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及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应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科研训练项目,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的实施年限为1-1.5年,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2.研究课题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设计,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清晰。鼓励学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与企业有合作基础的项目优先支持。
3.以项目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已主持过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可根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同时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对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应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指导教师要在学术思想、研究技术手段与研究方法、研究工作成果分析总结等方面着重给予指导,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完成研究计划。要注重学生创新思想的激发,培养团队的协作精神;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发展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及坚忍不拔的态度等。
5.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要求须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相关的学科竞赛并获奖。在结题前项目组还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1)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二级及以上论文若干篇(其中项目负责人或组成员第一作者论文1篇以上),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申请获得若干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其中项目负责人或组成员为第一发明(设计)人1项以上);(3)研制一套实验仪器(实物样机)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组根据自身条件,设计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又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命题,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并上交所在学院。已立项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经学院公示后填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2,排序),与项目申报书一起于2016年4月26日前交学院教务办,电子材料发到slj@zjnu.cn。
3.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各推荐项目应提前做好现场答辩的准备(每项5-8分钟),确定拟立项项目,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报送省教育厅。未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优秀项目,将优先推荐为省级或校级科研训练项目。2015年我校三类项目共获批40项,2016年度具体项目数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确定。
四、实施保障
1.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优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及资料室等应对项目开放,并为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2.学校根据项目情况给予0.5-1.5万元的经费配套。鼓励院系及指导教师以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给予项目组一定经费支持,并积极争取企业界、科技界或社会各界赞助,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3.参与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项目组取得的成果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附件2
浙江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表.xls
本科教学部
201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