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教字〔2014〕40号)文件,教学建设项目年度经费支出情况须在学校年度经费决算后一个月内向学院全体教师公开并报本科教学部备案。为规范和加强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学校决定在3-4月份开展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开范围
本次要求公开的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指2014年度有经费支出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建设经费,包括:划拨到各学院教学建设经费账号的项目经费以及建在教务处账上的各类专业、教研、卓越计划项目等集体教学项目建设经费和课程、教材、教改、教学团队项目等非集体教学项目建设经费。
二、 公开形式与要求
采取学院自查及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学院相关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按《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教字〔2014〕40号)文件要求,将项目经费2014年度支出情况向本项目组成员公开。公开方式可选择通过学院内部网站、学院公告栏、学院办公室等途径发布,也可采取会议口头报告、书面发放等。划拨到学院教学建设经费、教研活动经费在学院范围内公开,专业(卓越计划)建设经费在本专业范围内公开,非集体项目向本项目成员公开。公开内容即2014年1月至12月全年支出情况。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三、其他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同时做好监督工作。公开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开支公示情况反馈表》(附件),并报学院以备学校抽查。
201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