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4〕24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2020年专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认真研读《通知》中编制规划的目的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学院专业规划。
2.学院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包括的内容参照《通知》中各高校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内容,重点编制专业发展规划的分年度计划(现有专业建设投入和专业调整、改造、撤销及新增专业年度计划等)。未纳入学校2015-2020年专业发展规划的专业,未来五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新专业申报。
3. 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各专业请于7月10日前将材料交教务办,电子稿发:xjp@zjnu.cn。学院讨论后将于2014年7月12日前交教务处。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pdf
2.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pdf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