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师教字〔2014〕31号)精神,学院决定举办院级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同时也为学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选拔参赛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院在职教师。
二、比赛形式和要求
参赛课程以必修课为主,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反应学科前沿。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根据总成绩,评出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十佳”。
(一)教学设计
本环节要求参赛选手提交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和参赛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评价依据参见附件2。
(二)课堂教学
参赛教师按照教学设计进行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评委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和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摩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评价依据参见附件3。
(三)教学反思
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阶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在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选手需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评价依据参见附件4。
三、比赛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工会主席、院教学督导、院教学首席和相关专家成员组成的竞赛工作小组。比赛定于
学院比赛结束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校的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
四、奖励办法
学院比赛结束后,根据实际,将评选出一、二和三等获奖者,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根据学校规定,将推荐最优秀的两名教师参加学校的青年教师教学大赛。
希望我院符合条件的各位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展现我院教学风采和面貌。
附件:
相关附件.doc
教务办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