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平台优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决定开展新一轮的综合实验实训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素养提升原则。课程申报须满足大学生综合素养(人文、科学、艺术素养或信息与传媒素养)与综合能力(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需求。
2.实验实践原则。课程开设地点需在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或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课程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原则上均为实验或实训项目,如是理论课程,则实验(实训)课时须占总课时的2/3以上。
3.通识性原则。课程纳入通识②课程模块,面向全校学生。每门课程为32课时,1学分。课程实施主讲教师负责制,可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其中信息传播实践类课程要求专业方向为信息传播,具体包括新闻播音、平面媒体制作、影视与动画制作、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技术等。
4.优先发展原则。多位教师联合申报2门及以上课程,并形成课程群的优先;能与中心现有课程形成衔接与递进关系的课程优先;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前沿性,满足学生素养培养需求的课程优先;能与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实践活动相衔接,促进学生创新创业的课程优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课程申报人填写《实验实践类课程增设申请表》,于5月26日前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电子稿发至:xjp@zjnu.cn。逾期不予受理。任课教师原则上须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学院初评。学院组织人员对本院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后分别交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交送材料:《实验实践类课程增设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1)、《实验实践类课程申报汇总表》(文科综合实验实训类课程、信息传播实践类课程请分别汇总,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经费保障
对立项建设的课程给予每门1500-2500元的经费支持。
四、开课要求
立项建设课程负责人须撰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并在2015年面向学生开课。
附件:1.
实验实践类课程增设申请表.doc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