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校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快国际化课程建设,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师,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国外学习、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科学研究及教学研究能力的优先考虑。
2.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生或留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原则上应是量大而面广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并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
3.课程应有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专门支撑网站,提供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真实体现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国家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附件1)制作。
二、申报名额及建设经费
全校拟建设5-10门课程,各学院自由申报,不设限额。
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确定为建设项目后,要根据建设要求,填写年度建设任务书,三年内完成所有教学录像、各类教学材料上传至支撑网站,并利用该网站开展相关教学活动。学校每年定期对建设项目开展检查,建设周期结束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课程,确立为浙江师范大学全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每个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资助5万元,根据年度检查情况下拨经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程序
1.课程负责人对照申报条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及《浙江师范大学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最迟于12月30日中午前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稿)交教务办,学院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汇总表、申报书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立项课程名单。
附件:
201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