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我校大学生信息与传媒素养,充分利用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实践环境的优势,决定建设一批以信息传播为特征的公共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课程专业方向限定在信息传播方向。具体包括新闻播音、平面媒体制作、影视与动画制作、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技术等。 2.课程强调实践性。课程内容原则上要求1/2以上为实践环节。课程名称自行设置,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课程上课地点在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3.课程面向全校学生。课程纳入通识②课程模块。每门课程为1学分,32课时。课程实施主讲教师负责制,可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 二、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开设申请,并上交信息传播实践类课程申请表(附件1)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2.各学院组织人员对本院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签署学院审核意见后,于12月25日12点前将同意推荐的课程申请表及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xjp@zjnu.cn,逾期不再受理。 3.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由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给予1500 -2000元经费支持,撰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并自2014年秋季开始面向学生开课。课酬按通识课划入开课教师所在学院。
附件1. 教 务 处 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