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教工〔2012〕9号)和我校第二次教改会议关于每两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精神,决定在本年度开展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暨选拔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参赛人员的活动。行知学院参照本通知开展各分院和本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校在职教师。前七届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中已获一、二等奖者,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二、比赛形式和要求
参赛课程以必修课为主,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比赛分说课与上课两项内容,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评出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教学十佳”。
(一)说课
要求参赛教师在15分钟时间内,针对一堂课的教学内容,讲清楚“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说课可以结合课件进行,主要考察参赛教师对学科知识的把握水平,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进行教学设计的能力,展示教师教学设计的思维过程。评价依据参见附件2。
(二)上课
要求教师在说课的基础上,就说课内容上一堂课。考察参赛教师能否将自己的教学设计付诸教学实践,考察教师教学内容的组织与表达、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多媒体运用等方面的教学能力、教学艺术与风格、教学效果等。评价依据参见附件3。
三、比赛组织
(一)学院初赛
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工会主席、院教学督导、院课堂教学质量与课程建设专家组成员组成的比赛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初赛组织和评选工作。各学院可在文件公布之日起组织初赛,于2012年6月15日前按规定的推荐名额(附件4)将参加学校决赛人员的推荐表(附件5),以及学院组织赛事的情况总结(包括工作小组名单、比赛组织形式与过程、参赛教师人数、获奖人员名单等内容)送交教务处教学科,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k@zjnu.cn,并进一步做好参加决赛教师的指导与培训工作。学校不接受不经过学院初赛推荐的人员参加决赛。
(二)学校决赛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校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任成员的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领导小组(附件1)。决赛将在2012年9—10月期间进行,参加决赛者在9月14日之前将参赛教案和说课稿(一式6份)送交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k@zjnu.cn。
(三)评议阶段
决赛结果由校教学委员会审定,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向全校师生公示,最后予以表彰奖励。
四、奖励办法
初赛阶段,学院可以根据实际,评选出若干名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决赛阶段,学校评选出校“教学十佳”,设一等奖5名(含行知学院1名)、二等奖5名,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对获奖者进行相应的奖励,并推荐一等奖获得者参加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同时,学校将根据学院初赛组织情况,设置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优秀组织奖,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