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0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结题时间已至,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做好申请延期结题的相关报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材料
(一)结题材料
1.2010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二份;
2.项目研究报告,包括实验现象记录、数据处理、实验结果记录及结论分析、实物作品图片等资料(格式参见附件2);
3.实物作品或在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无实物作品的项目,原则上要有学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含录用)或者专利(含软件著作权)。
(二)延期结题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2010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一份),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二、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并按完成质量状况排序,填写《2010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初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不高于25%。
(二)学院初评后,将相关材料统一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后,公布项目结题评审结果。
三、经费报销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资助经费经教务处审核后一次性报销。对于立项申请表中预期成果有实物作品而结题时不能提供实物作品的项目,如验收合格则资助经费将降档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整理好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类发票,以备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报销。
2010年12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延期结题申请表、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交到学院教务办,电子材料发往:slj@zjnu.cn 。
附件:1.
2010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实验室开放项目 结题 通知
抄送: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